1952年8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提请中南军政委,正式将省会迁址事宜提交决策层。这份言简意赅的报告阐明了迁址的缘由:
“鉴于河南省会在开封市,位置偏于全省东部,指导全省工作多方不便;郑州市则为中原交通枢纽,为全省经济中心,将来发展前景尤大,如省会迁往该市,则对全省工作指导及上下联系均甚便利,对该市发展也大有裨益……为此,省人民政府第十三次会议暨省协商委员会常驻委员会第十次联席会议一致通过,决定将省会迁往郑州市,并成立省直建筑委员会,在省政府领导下,驻郑州统一进行修建与筹备工作,争取明年即行迁移……”
1952年8月18日,中南军政委发知照会“同意河南省会决定于开封市迁郑州市”。9月19日,省政府接到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同意河南省省会迁址”的复函。
“省会为什么要迁郑州?一句话,便于河南全省的工作。郑州地理位置适中,交通方便,除南阳不临铁路外,其他均在铁路沿线……”1954年11月1日,当时的省委第二副书记赵文甫在各部委党组、直属党委及郑州市委负责干部会议上的这席讲话,明确传达了省会应处于交通枢纽的信息。
从省政府报请,到中央核准,只用了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河南省省会迁址的大事就这样被确定下来。紧接着,搬家前的大量准备工作紧锣密鼓地展开了。1954年2月,省委召开办公会,认为要先盖好省政府大楼;单位要逐步搬,用过渡办法;高干招待所建到金水河以南,河南日报社放在39区南半部,育英学校和幼儿园放在36区。
1954年5月18日,省直机关在郑修建房屋首批任务即将完成,省委成立迁移委员会,确定由时任省委第一副书记的杨蔚屏等18人为省直机关迁移委员会委员。截至1954年10月底,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以及各厅局、省级群众团体由开封顺利迁至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