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牛凌峰 记者 杨光林) 备受社会关注的周口市粮食局原局长王永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日前被项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违法所得未退部分74.8万元将继续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王永成在任周口市粮食局局长期间,为了给其亲戚安排工作,自己竞争副厅级干部,联络与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已判刑)的感情,分别在2004年至2006年期间,分4次送给张海钦共计16万元。2004年6月至2007年11月,王永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侵吞、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75.8万元。2003年至2008年6月,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4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永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骗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采纳,但指控的受贿数额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被告人王永成一人犯数罪,应实行数罪并罚,涉案违法所得未退部分74.8万元将继续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