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6日《周口日报》第四版《周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0年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度检验的公告》一文中,“逾期将按国家质检总局(2008)第220号令……”应为“逾期将按国家质检总局(2008)第110号令……”特此更正。
201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