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时事新闻
 
 
 
2010年1月19日 星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
(2003)川民破字第09号

  本院根据债务人周口市造纸厂的申请,受理了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03年11月18日作出(2003)川民破字第09号民事裁定,宣告周口市造纸厂破产清算,于2004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院审查了破产管理人的债务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院作出裁定予以确认。现该厂已关闭,债务人的财产已分配完毕。本院于2009年1月15日以(2003)川民破字第09—5号民事裁定书终结本案的破产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2010年1月16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新闻
   第03版:时事新闻
   第04版:广告
丹心一片 赤子忠魂
岁末话福利 关怀有新意
更 正
公 告
遗失声明
公 告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