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项城东大街该改造了,水新路沙河大桥都修好几年了,可东大街到桥的街道一直没规划,起码东大街万果园跟沙河桥之间应该规划统一,那可是项城东大门。而且该路段大部分门面已把人行道留出来并修好了,需要拆迁的任务并不大,有关部门应该有所作为,请书记、市长在抓城市“双创”时,莫忘项城东面“半边脸”。
邹洪:感谢你对项城道路建设与管理的关注,你反映的问题,政府研究工作时将予参考。
业主:2009年,我在项城市按揭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所有手续办完后,我去领取房产证时被告知,房产证由房地产管理处暂管,到贷款还完时才能领取。可是,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房产证对我们有很多用途,盼尽快解决。
回复:您所反映的情况可以向房产处咨询,联系电话:4282060。
(整理:记者 杨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