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政府、纪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管企业和大中专院校:
2010年3月31日,河南电视台8频道《DV观察》栏目播出了川汇区交通局豫PA9431(中国公路)、周口市环保局监察大队豫PHJ100(环保监察)、扶沟县人民法院豫PA231警、沈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豫P0225警四部单位公务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损害了我市的形象。现对上述四家单位公车私用问题予以通报。
2010年3月23日13时,周口市环保局监察大队豫PHJ100环保监察车、川汇区交通局豫PA9431中国公路车,在周口市七一路第二小学门口送学生。2010年3月23日12时,扶沟县人民法院豫PA231警车在周口市闫庄小学门口接学生。2010年3月24日7时,沈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豫P0225警巡逻车在沈丘县回民小学门口送学生。
开公车接送学生上学,驾公车赴宴吃喝、外出旅游等公车私用问题,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遏制公车私用现象,市纪委曾多次下发通知,提出要求,并在全市范围内对公车私用情况进行不间断明察暗访,对查实的公车私用情况在《周口日报》、《周口晚报》和周口电视台进行了多次公开曝光,对当事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但是,上述四家单位,置市纪委的三令五申于不顾,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反《廉政准则》规定,动用公车接送学生。对此,市纪委廉自办进行了严肃查处,当事人及单位领导写出了深刻检查,补交了费用,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及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希望各级各单位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市纪委将继续对公车接送学生、公车参与迎亲、公车旅游、公车赴宴及从事高消费娱乐活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坚决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和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中共周口市纪委
周口市监察局
201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