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谁主管,谁办理,对企业单位和群众提出拟办事项,不得推诿扯皮。
落实服务承诺制。向所有管理和服务对象作出优质服务承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自来水公司相关业务股室等窗口单位设立优质服务示范岗,并将各自职责、办理程序、办理依据、办理要求、办理时限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落实一次告知制。对到住建局办事的相对人,要将其需要提交的材料一次性进行书面告知,不得刁难。
落实限时办结制。行政许可事项必须按要求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结;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回复办理结果。
落实失职追究制。坚持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因系统工作人员失职,致使国家、集体或群众个人的利益受到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究其行政和经济责任。
落实效能投诉制。要认真受理群众对住建系统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问题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严格整改,绝不护短。
落实绩效考评制。细化考核指标,对每一位在职工作人员进行科学的量化考核,严格奖惩。同时,在住建系统内部广泛开展效能监察活动,严肃查处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通过作风整顿,打造一支思想解放、爱岗敬业、服务百姓、争创一流的干部职工队伍,全力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