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廉政建设,4月29日,市工商局根据省工商局和市纪委通知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对“五一”期间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对“五一”期间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廉政管理。
市工商局采取各县市工商局、分局和经检支队对照检查内容自查和市工商局检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加大督察力度。一是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参与赌博,特别是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问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其它问题。二是各级工商机关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请客送礼及高消费娱乐等问题。三是各级工商机关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情况,重点监督检查节日期间公车私用等问题。
市工商局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工作;要建立反应迅速、查处有力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对相关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在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做到节日期间随时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及时发现违规违纪线索,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案件要在全系统通报。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单位公务车辆一律封存,公务接待活动从严控制,禁止公款支付的休闲娱乐高消费活动。
(崔健 戴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