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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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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保障网络覆盖城乡
我市数十万困难群众沐浴低保“阳光”

  本报讯  (记者 李辽 韩志刚)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加大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力度,全面提升城乡低保管理水平,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切实维护好城乡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今年3月至6月,我市对全部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复查审核,共清退城乡低保对象59024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57013人。

  这次复查审核范围包括全市现有城乡低保家庭以及正在申请享受城乡低保的家庭。在历时3个月的复查审核工作中,市民政、监察、财政、审计部门组织的4个调研督导组,以及县市区组织的142个工作组,就全市低保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察和调研。督导组赴各地召开由当地民政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负责人、民政助理、村干部以及低保对象参加的座谈会,共抽查596342人。

  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要及时纳入低保,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则要坚决清退。去年,郸城县东风乡杨庄行政村姜孟庄村民王金钉因爱人有病、家中无经济收入,被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在今年的复核中,由于王金钉爱人病情好转,加之其孩子能外出打工挣钱,其低保资格被取消。

  准确认定低保对象,有效实现动态管理。我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坚持入户调查,以全面掌握低保户家庭的实际情况,并将核查合格低保对象的申请表、核查备案表等资料编号输入电脑,建立一户一档,实行数字化管理。目前,全市已形成了各县市区低保联网。

  我市在城乡低保的申报、审核、审批程序中,严格按照政策办事,实行“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坚持民主评议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公示栏上,低保户的有关情况一目了然,公示率达到了100%,使低保工作始终处于“阳光操作”状态,有效杜绝了漏保、错保等问题的发生。

  在规范低保资金管理方面,民政部门推行了社会化发放,省去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工作日,确保了低保资金安全封闭运行和按时足额发放。2008年年底,我市全面实现了城乡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低保户可凭存折按月领取低保金。

  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7月1日,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53351户127709人、农村低保对象252556户468633人,上半年全市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0501万元、农村低保金15928.7万元,切实维护了城乡广大困难群众的生活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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