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继峰) 8月2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办法制讲座,特邀住建部驻苏皖两省督导组组长、安徽省建设厅原厅长、《城乡规划法》参与起草人谢志平同志,到周口就《城乡规划法》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洪民主持讲座。市领导穆仁先、朱家臣、李明方、王申亭、武建新、杨正超、梁照仲、张宁萍、王建庄、董志辉、李绍彬、刘保仓、史根治、陈锋、杨海震、姚建华,市总工会主席朱桂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富生等听取讲座。
谢志平重点阐述了《城乡规划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原则、法律责任以及《城乡规划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内容,给与会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辅导报告。与会同志表示,通过听取讲座,进一步认识到《城乡规划法》最大的特点是强调城乡统筹发展,最显著的进步是强化监督职能,最明确的要求是落实政府责任。
在主持讲座时,李洪民指出,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关系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对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协调城乡科学合理布局,促进城乡统筹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李洪民强调,全市各级政府要从统筹我市经济社会和城乡协调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实施《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意义,加强贯彻落实。一要切实抓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二要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同时,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也要加强对《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城乡规划法》。
李洪民最后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把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前或会议期间举办法制讲座这一制度坚持下去,不断增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