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创业行动”为载体 “六大优惠政策”作保障
本报讯(记者 张艳丽 通讯员 刘长征 赵永军)太康县以“五千创业行动”为载体、“六大优惠政策”作保障,全面掀起全民创业热潮。
太康县以创新载体、创新机制、创造佳绩“三创”为总要求,以实施“五千创业行动”为重点,结合实际,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落实促进全民创业的“六大优惠政策”,着力在政府促进、政策激励、强化服务、强化督导、示范带动、加强培训、完善机制上下工夫,实现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发展、以创业促和谐、以创业促提升、以创业促转变,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大持久的内在动力。
“五千创业行动”鼓励各阶层人员创业。一是实施“千名青年创业行动”。以服务青年创业就业、促进青年增收成才为主题,深入开展太康“千名青年创业行动”,通过创业培训、项目信息、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等形式,促进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引导、扶持和培养一大批青年创业带头人。二是实施“千名巾帼女杰创业行动”。组织全县妇女开展创业学习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女企业家在广大妇女创业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以身边的创业事、身边的创业人教育人、激发人,进一步激发全县妇女的创业热情;依托县妇联,为广大妇女提供创业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就业服务等全方位服务;抓好创业妇女的创业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妇女创业能力,促进妇女实现自主创业和就业。三是实施“千名回乡务工人员创业行动”。以乡镇为主,完善政策,积极帮扶,在回乡农民工中培育1000名“创业能人”,认真落实鼓励返乡创业的土地、信贷等政策措施,创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鼓励回乡务工人员在种植、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中大显身手,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形成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提高经济发展吸纳就业的能力。四是实施“千名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行动”。积极扶持1000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活动,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立自强,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创业优势,不断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和致富本领,在创业中找出路、谋发展、快致富。五是开展“千名机关人员服务创业活动”。按照“一帮四”的模式,即一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帮助4名创业人员,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全民创业活动。
“六大优惠政策”全力扶持全民创业。为全面完成全民创业目标任务,太康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全民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鼓励全民创业的“六大优惠政策”。一是收费政策。按照国家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的规定,持《失业登记证》实现初次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凭身份证和场地证明,除经营前置审批的事项外,可实行试营业制度,免费核发有效期为12个月的临时营业执照,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性收费。二是税收政策。凡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创业者,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减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减收企业所得税;失业人员创办中小企业,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给予税收优惠。三是财政政策。加大对创业资金的投入力度,县财政落实创业引导资金200万元,同时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贴息政策,支持各类创业主体自主创业。四是金融政策。首先是建立健全全民创业信用担保体系,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乡镇小额贷款担保体系建设。其次是发展新型融资机构,积极支持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融资机构的发展,鼓励和规范民间信用贷款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担保服务。最后是激活民间资本,探索建立民间金融机构,发展民间借贷,形成全民创业多元化融资渠道。五是扶持政策。持《失业登记证》初次自主创业的经营者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政策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六是土地政策。把民营经济发展用地纳入城乡建设用地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全民创业用地计划指标。各类创业主体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时,除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可采取租赁方式用地。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方法,促进土地向公司、业主和种植大户集中。鼓励各类创业主体,以土地入股方式进行创业。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二次创业。
据悉,今年太康县全民创业的目标任务是:完成新增个体工商户1200户,新增中小企业120户,安置人员就业10000人,减免场地房租补贴140万元,征集发布创业项目80个,预算安排创业引导资金200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0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贷款4亿元、农户小额担保贷款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