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岳建辉)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在基层的深入开展,扶沟县创新“监督、培养、考评”机制,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使村干部管理“有章可循”。
创新监督管理机制,使“村官”行有“章法”。 该县实行的具体措施为:一是建立完善党支部职责、党支部议事规则、农村财务管理办法、村级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村干部考核管理制度等,强化对村干部的管理。二是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重大村内事项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并报上级审批。三是实行村级“零接待”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逐步走向民主化、正规化。乡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由村干部做出任职承诺,将工作思路、任期目标、为民服务等履职内容纳入承诺范围;年终实行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到村,帮助村干部改正不足,考核结果作为奖励工资发放、表彰奖励、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创新培养选拔机制,让“村官”选有“标准”。 该县全面推行村党支部换届“两推一选”、村委会换届“直推直选”制度,扩大村干部选举民主范围,广纳群贤,真正选能人、强人。同时,该县采取选派方式,从乡镇机关选派骨干力量到党组织薄弱的行政村担任村党总支书记,充实和加强村级领导力量;对组织考察认为比较优秀的人才,纳入村级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考核,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后备干部队伍。该县依托县、乡两级党校,实施村干部“素质提升工程”,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乡土人才培训等形式,推荐村干部参加函授、夜校学习。
创新激励奖惩机制,促“村官”干有“盼头”。为规范村干部管理,激励和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针对村民自治进程中暴露出来的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不协调,特别是村委干部管理难、难管理的问题,结合实际,该县制定《扶沟县村干部综合考核管理办法》,对村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村干部,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和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村干部,根据《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免职、罢免职务或停发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