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事劳动局领导十分重视,迅速派有关人员到现场与开发商进行联系,调查处理。经查,张留安、周四锋等12人在承包商张某承包的工地上干活,因未按约定完成工程任务,给施工方带来损失,因而造成工资未及时结算。经县人事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协调,8月28日,施工负责人张某立即支付了张留安等12人的工资25400元。
回访情况
9月2日上午8时,热线工作人员对反映人进行回访,周四锋表示,工资款已全部结清了,对县委、县政府领导表示感谢。
本期反映问题
8月17日,新安集镇贾楼行政村张德龙反映,2009年县水利局修大堤时占其耕地90平方米,已补偿1260元,还差1000元未补偿。
(韦 伟 鲍长顺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