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沈丘县民政局以“为民解困、服务社会”为宗旨,以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人性化、亲情化服务,大力推进婚姻登记处、社团登记处、慈善会和殡仪馆等窗口单位的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积极推进“阳光政务”。窗口单位全部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将该单位全部办公程序、政策依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向群众公示。每名工作人员全部佩戴胸卡上岗,卡上注明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岗位,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努力规范行政行为。该局实行的《沈丘县民政局机关百分制考核办法》明确提出了政务公开的“10不准、10必须”,要求工作人员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接待群众有耐心,帮助群众有爱心,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平时检查与年终考评挂钩,收到群众赠送锦旗或表扬信一次加2分,受到群众举报一次扣2分。
三是严格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该局坚持把贯彻《行政许可法》与提高干部队伍法制素养和认识深度相结合,把所有许可项目及办理程序全部向社会公开,给予群众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仅今年元月份以来,该局就出动宣传车40余辆(次),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深入街道和乡镇村组,广泛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办法》、慈善捐赠与慈善救助的社会意义及深化殡葬改革的新规定新举措。
五是实行聘请行风监督员制度。先后聘请12名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商、物价、教育等部门的同志为特邀行风监督员,并建立和完善了监督办法和联络沟通机制,对民政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进行了有效监督。(王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