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笔者到过不少中小城镇,发现这些城镇的建设非常气派,柏油马路平坦宽阔,路灯林立,很有气势,极为漂亮,让人看了顿感温暖,确实让人高兴。然而,无奈的是,一些街道的路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亮的时候少,不亮时间多,时断时续,好像患了疟疾病。有的路灯坏了,长期无人修复,一到晚上漆黑一片,甚至还有不少城镇郊外的路灯就不曾开启过,导致抢劫案件频发,人们对此意见纷纷。
明白人都知道,每盏路灯的灯杆、灯头和施工各项费用加起来,价格都在两三千元以上,而且路上大都是平均每40米安装一盏路灯,细细算下来,耗资是非常巨大的。安装路灯主要是用来照明,方便人们的生产生活,尤其是保证行人的夜间安全的。即使是作为城镇的一道风景也无可厚非,但如果把漂亮的路灯仅仅作为面子工程,那就完全错了。其错就错在了当地党委和政府部门的某些主要负责人怀有哗众取宠之心,无脚踏实地之意,讲形式,图虚名,摆花架子。如果仅仅是为了好看,安装这样的路灯又有什么意义呢?只能是劳民伤财。如果是当地财政紧张,无力支付电费,当初就不该这样干,要“有多大荷叶,包多大的粽子”,何必迈那么大的步子,摆那么大的“谱”呢?
我想,买起马就应当配起鞍。既然路灯已经安上了,就应该让它亮起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驱散人们心头的疑虑与“黑暗”。千万不能让路灯成为摆设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