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12月9日电(谢云挺 张黎明)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浙江)巨化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黄华章涉嫌受贿案。公诉机关、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黄华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3万余元。其犯罪行为多发生在春节“拜年”期间。
今年48岁的黄华章捕前任巨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基建、技术等工作。检察机关查明:2001年至2009年间,黄华章利用担任巨化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有关个人、单位在承接工程及工程建设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以“拜年”等名义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63万余元。
起诉书列举了黄华章10项犯罪事实,其犯罪行为多发生在2001年至2009年的春节期间。从2001年至2008年的每年春节,与巨化集团有业务来往的衢州某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某先后8次以拜年名义送给黄华章现金合计3.7万元。2005年至2009年的春节期间,挂靠巨化集团的某公司负责人俞某某托他人以拜年名义分5次送给黄华章现金合计2.5万元。这些动辄送给黄华章数万元“礼金”的人员,在承建巨化集团的相关工程时,都得到了他的“关照”。
检察机关认为,黄华章涉嫌受贿案与巨化集团腐败窝案中最大的主角浙江省衢州市委原常委、巨化集团原董事长叶志翔利用逢年过节大肆收受礼金相类似,春节成一些贪官的“受贿节”值得警惕。
巨化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黄华章涉嫌受贿案,法院将择日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