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杜少华 实习生 永红 董豪)鹿邑县人大常委会为充分发挥代表小组作用,促进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更好地履行职责,研究下发了《鹿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集中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工作。一段时间以来,各乡(镇)人大和县直代表团结合各自实际,扎实有序地开展了代表小组活动,为代表在闭会期间执行职务提供了宽松条件和广阔舞台。
各乡(镇)人大、县直代表团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指导、协助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做到活动扎实有效,形式灵活多样,达到了知情知政、提高履职能力的目的。具体表现为:一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鹿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实施方案》规定,深入所联系乡(镇),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二是各代表团为代表小组提供《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及有关人大工作的报刊杂志等学习资料,并指派专人领学,展开讨论;三是各代表小组列出了调研提纲,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调研活动,代表们积极走乡村、串农户,了解选民心愿、掌握基层实情,写出了内容详实的调研报告,并提交给基层政府和有关单位;四是各乡(镇)人大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代表对农作物结构布局调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农村建设、“村村通”油路工程、项目建设、义务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并写出视察报告。有的乡(镇)人大还组织代表小组对乡(镇)政府职能部门行风进行民主评议,促进了乡(镇)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