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进一步深化纳税服务,全力推进税收管理开放式、民主化进程,周口市地方税务局自今日起在本报开设“地税知识进万家系列讲座”,全面解读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收办理流程、最新税收政策、地税机关推出的纳税服务措施等,让您充分了解地税税法知识,希望能为您今后的办税工作带来便利和帮助。
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始终是地税部门的不懈追求。我市各级地税部门将继续以最大的诚意、最快的速度、最优的质量为纳税人提供称心如意的服务。让我们共同努力,使地税知识在全社会生根开花结果,营造出一个规范有序、健康和谐的地方税收环境,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奋力追赶跨越,建设美好家园做出积极的贡献。
什么是税收?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基本方式。对税收的理解包含以下几个层次的含义:①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②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税收征收的主体是政府,税务机关是代表政府依法行使征税权的国家机构;③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一种基本方式;④税收必须借助法律形式进行。
税收有哪些基本特征?
1.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其公共权力以法律、法令形式对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权力)与义务进行制约,既不是由纳税主体按照个人意志自愿缴纳,也不是按照征税主体随意征税,而是依据法律进行征税。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税收的强制性主要体现在征税过程中。
2.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一律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财政统一分配,而不直接向具体纳税人返还或支付报酬。税收的无偿性是对个体纳税人而言的,其享有的公共利益与其缴纳的税款并非一对一的对等,但就纳税人的整体而言则是对等的,政府使用税款目的是向社会全体成员包括具体纳税人提供社会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因此,税收的无偿性表现为个体的无偿性、整体的有偿性。
3.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预先规定了统一的征税标准,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这些标准一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是相对稳定的。
税收的基本职能有哪些?
税收具有筹集收入、调控经济、调节分配三大职能作用。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组织财政收入是税收的重要职能。目前,我国税收收入已占国家财政收入的90%以上;税收是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税收作为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规范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
社会主义税收的本质是什么?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广大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这是纳税人享有国家提供各项保障和服务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国家通过税收筹集财政收入,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财政支出,进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建设,支持农村和地区协调发展,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用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用于政府行政管理,进行国防建设,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等方面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