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针对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扶沟县教体局制定了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的“八项规定”:
一是严禁中小学校乱收费、乱发教辅资料。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任何学校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有权拒交;不准学校统一组织或变相组织让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
二是严禁在职公办教师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行为。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家教的公办在职教师,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以及晋级资格等处理;对违规补课的学校主要领导,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组织处理等。
三是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求教师做到“七不准”,即:不准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随意指责、训斥学生家长;不准擅自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不准接受学生或家长的宴请或馈赠;不准在工作日饮酒或酒后上课;不准擅自缺课、擅离职守;不准上课时接打手机。
四是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推进学校规范办学。不准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设置,开齐各门课程,不得随意增删课程或增减课时;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劝退或勒令学生退学,非义务教育阶段需要对学生作出处理的,必须履行报批程序。
五是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政策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政策,学生就近免试入学,不得私自招收“择校生”,不准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特长班,更不得违反规定搞不正当生源竞争,扰乱招生秩序。
六是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 “收支两条线”制度;不准设帐外帐、不准公款私存;实行校务公开,坚持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公开,完善收支手续和票据管理。
七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岗位责任制,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八是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坚决杜绝因群众举报、信访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或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教育行风出现重大问题的现象。
规定下发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该局纪检组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学校及时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李秀鹏 梁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