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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保障要到位。市里已经成立了以市委书记毛超峰任组长,我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副书记吕彩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正超和副市长陈锋任副组长,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监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中心城区“两违”治理工作领导组。从市里建立这样一个高规格的领导组,可见市委、市政府治理中心城区“两违”的决心和态度。川汇区、开发区、东新区是中心城区“两违”专项治理的责任主体,会上你们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一定要说到做到,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机遇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一定要真抓实干、乘势而上,从根本上解决中心城区“两违”问题。会后,要迅速成立“两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集中人员、集中地点、集中办公,形成协同作战的整体合力。
(二)摸底排查要到位。川汇区、开发区、东新区要在市直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2004年2月以来辖区内的各类用地和建设项目进行逐村(社区)逐户拉网式彻查,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登记造册,一宗不漏,并进行分类梳理,制定针对性的方案措施。要设立举报箱,开设举报电话,积极鼓励群众举报“两违”情况。对所有违法案件要做到“三明确”即:明确责任区、明确责任人、明确处置时限。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要现场巡查,对成片成群的违章建筑要提前介入,对可能遇到阻力的环节要尽早疏通,力争查得实、打得准、拆得稳,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教育疏导要到位。要坚持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理念,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讲究方式方法,加强教育疏导,争取群众的支持、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在执法程序上,要有序、有情操作,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摆在前,把疏导措施做在前。在清违中,要坚持“依法重情”原则,注意保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考虑群众的合理要求,妥善解决好部分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
(四)执法处罚要到位。《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处理意见(试行)》做出了十分明确的规定。从现在开始,严禁一切私搭乱建、私买私卖行为。对以前的乱占滥建行为进行分类处置。凡能主动申报、接受处罚、缴纳相关规费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理;对不主动配合、阻碍调查、甚至逃避调查,拒不接受处理的,加重处罚;对严重影响规划的,坚决依法拆除;对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考核奖惩要到位。按照《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川汇区、开发区、东新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及配合“两违”专项治理工作的考核,严格奖惩。对专项治理工作中玩忽职守、配合不力、敷衍塞责、行动迟缓的,一律实施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对实施、支持、参与、包庇、纵容“两违”行为的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基层有关人员,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理。
(六)健全机制要到位。要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能,规范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加强前置管理,从源头上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控管。要深入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加大土地监管巡查力度,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完善违法占地查处快速反应机制。要建立违法建设行政问责制度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保相关制度规定落到实处。要坚持疏堵结合,加快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步伐,切实解决中心城区村民的合理住房需求和失地村民的实际问题,维护好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
三、要营造社会氛围
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专项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各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有关土地、规划、建设法律法规,集中报道专项治理工作进度,有重点地公开曝光一批违法典型。要对今天的会议及会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高密度宣传报道,做到家喻户晓。通过正面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开展中心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服从于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从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市委、市政府决心已定,让我们齐心协力,迎难而上,合力攻坚,真抓实干,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信心、更大的力度,坚决把中心城区“两违”专项治理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为严肃《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加快推进中心城区追赶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