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赠与或接受赠与不动产的税收政策如何规定?
个人赠与或接受赠与不动产行为主要涉及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印花税。
1.个人所得税: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除上述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营业税: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需缴纳营业税。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3.印花税:因不动产赠与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需要办理不动产的产权转移书据,按照税法规定,办理产权转移书据时,双方需要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二、我市市区及各县市区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及税额如何确定的?
周口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分为三等,一等每平方米年税额10元,二等每平方米年税额8元,三等每平方米年税额6元。具体情况,周口市区,一等大庆路西、汉阳路东,黄河路北、颍河路南;二等大庆路西、汉阳路东,建设路南、颍河路北,市经济开发区、纱厂和电厂工业区。三等除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应税土地。项城市市区10元,各县县城8元,建制镇6元。
三、对再就业和大学生自主创业有何税收优惠?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本条所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是指:1.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2. 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