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窦娜) 8月3日,记者从全市乡镇民政所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按照有关部门要求,8月15日前我市将完成乡镇民政所建设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保仓出席会议。
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时,我市各乡镇民政所撤销,其职能由乡镇相关机构承担。然而,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中承担着越来越重大的工作任务,基层民政工作也越来越繁重、具体,乡镇无民政专职人员、无工作经费的现状影响到了民政工作的开展。为打破这一现状,我市根据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重设乡镇民政所,以保障基层民政和社会救助工作顺利的开展。
结合我市乡镇民政工作实际,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在不增加机构数额和编制的情况下,乡镇在农业服务中心加挂民政所牌子,并从乡镇政府所属的四个事业单位调剂事业编制3名至5名,配备充实专职人员具体承担基层民政和社会救助工作;街道办事处可在社区服务中心挂民政和劳动保障事务所的牌子,具体承担基层民政和社会救助工作。
刘保仓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乡镇民政所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各自情况抓紧时间研究乡镇民政所建设的意见,确保8月15日前乡镇民政所挂牌成立,并做到人员到位。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督查工作,使乡镇民政所更好地为基层民政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