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年—2020年)》提出,要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纲要》提出的“妇女与法律”领域的主要目标包括: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加强对法规政策的性别平等审查;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为促进这些目标的实现,我国将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加强对法规政策中违反男女平等原则内容的审查,保障妇女有序参与立法,支持和配合各级人大开展对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广泛深入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知识,加强社会性别理论培训,提高妇女在司法和执法中的影响力,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犯罪活动,加大反对拐卖妇女的工作力度,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有效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妇女财产权益,维护农村妇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合法权益,及时受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依法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依法为妇女提供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