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项城市秣陵镇采取七项措施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筑牢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发挥职能优势的“第一道防线”。截至目前,共调处纠纷26起,调解成功率达100%,办理法律援助15起,举办法制宣传10次,受到人民群众的称赞。
健全限时办结制度。该镇结合“让人民满意”活动的开展,制定矛盾纠纷限时办结制度,规定镇司法所和村(居委会)调解委员会受理的简易纠纷当场调解了结,一般纠纷5个工作日内调解了结,疑难纠纷10至15个工作日内调解了结,确保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内得到调解控制,避免了因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调解而激化转化。
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制定人民调解工作责任制,按照“司法所包镇、专职调解员包村、村民小组调解员包户”的模式建立矛盾纠纷防控网络。通过专职调解员对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和发生的纠纷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在做好调解纠纷的同时,做到了及时了解当地社会稳定情况并定时上报。
健全矛盾纠纷按月排查分析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社会矛盾纠纷分析例会,听取镇司法所和村(居委会)调解主任汇报上月纠纷调处情况,对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研究,掌握了解矛盾纠纷发生的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预防、排查、调解的经验,从而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超前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及时性。
健全包案调处制度。实行包案调处纠纷制度,把每件纠纷具体包案到每个调委会,责任到调解员,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提高了调解纠纷的质量和效果。
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对人民调解工作实行责任考核,对因纠纷调解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出现“民转刑”事件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为调解员树立敬业意识、责任意识上了制度“保险栓”。
健全培训制度。按照“三懂一会”(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要求,采取“一月一培训、一月一指导、一月一检查、一月一汇报”的办法,重点从调解的原则、调解的方式、调解的技巧、调解案件范围、调解协议的制作及归档等方面进行培训。今年以来,该镇共举办综合培训班2次,专题培训4次,培训人员1700余人(次)。
健全情况报告制度。制定人民调解工作报告制度,规定村调解员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向镇司法所报送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由司法所进行汇总统一上报市司法局和镇综治办,为该镇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提供了信息保障。(凡景锋 刘发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