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卢好亮 通讯员 杨光贞)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郸城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药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药卫生服务。
明确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质。该县明确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质,其职能是为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综合性服务,一般不向医院模式发展。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实行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由县卫生局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对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等,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序运转。
公开公平招聘乡镇卫生院有关人员。该县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等方式公开选聘院长和副院长;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劳力技能岗位三个类别科学设置岗位;所有人员实行竞聘上岗,确保公平公正。
落实好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补偿。该县落实好专项补助经费,包括发展建设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费用、人员经费等;调整收费项目,将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品服务成本合并为诊疗费,不得另立收费项目或变相收费。同时,政府对出现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进行绩效考核,给予补助。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该县从7月1日起,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以外的药品不得购进和使用,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药物质量监管,切实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该县突出公益性,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作为考核重点,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内容、标准进行考核,确保客观公正;把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补助医疗机构、奖优罚劣和工作人员工资分配、晋级、聘用、辞退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