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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市、区、乡(办)、社区四级联动,共同努力,前阶段中心城区“两违”专项治理工作虽然总体进展顺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干部和部分群众认识还不到位,对“两违”行为是城市发展的“拦路虎”,并由此产生的腐败现象认识不够。部分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对管理“两违”的责任心不强,怕打击报复,知情不报、坐视不管,个别人私欲膨胀,纵容包庇甚至参与“两违”行为。二是部分领导干部有畏难情绪,怕出问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日常管理不到位,致使偷建抢建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个别部门履职不够积极,虽然参与了治理工作,但配合力度不大,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同时,还有其它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有三个关系需要把握好、处理好。一是拆违与保护生产力、发展经济的关系。二是拆违与关心困难群众生活的关系。三是拆违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对于以上三个关系,一定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把握好政策界限,处理好实际问题,要站在促进中心城区持续健康发展大局的高度,把此项工作引向深入。总之,中心城区“两违”治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还不少,需要我们在下阶段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中心城区“两违”专项治理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今年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从目前的情况看,任务十分艰巨。因此,我们必须扎实推进,常抓不懈,竭尽全力地做好下阶段“两违”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认识要再提高。中心城区“两违”治理是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市委、市政府把今年确定为“两违”专项治理年,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川汇区、开发区、东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必须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一要深刻认识“两违”治理是周口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二要深刻认识“两违”治理是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城市规范管理必将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三要深刻认识“两违”治理是对政府部门和机关干部政治态度、执行能力、工作作风的重大考验和检验。
(二)领导要再加强。川汇区、开发区、东新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两违”治理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把“两违”治理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通过今年下阶段的工作,把中心城区“两违”治理推上一个新台阶,实现市委、市政府明确的治理目标任务。
(三)责任要再明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已经印发了《中心城区“两违”治理工作职责分工》,明确了国土、规划、川汇区、开发区、东新区的职责分工,对公安、工商、税务、卫生、文化、环境保护、信访、住建、城管、纪检监察及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公用事业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土、规划是“两违”治理工作的执法主体;川汇区、开发区、东新区是查处“两违”的责任主体;纪检监察、政法、信访、城管等有关职能部门是查处“两违”的保障主体。各级各部门要履职到位,积极主动,不等不靠,保持高压态势,形成“两违”治理的强大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力度要再加大。川汇区、开发区、东新区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两违”的处理意见》的要求,尽快对“两违”行为进行认真界定,对农村居民宅基地进行确认;对非法转让土地建房的,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或没收非法转让土地上的建筑物;未经批准占用集体土地办企业的,应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按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妥善处理;对擅自搭建的猪圈、羊舍、牛栏等违法建筑,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对党员领导干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基层组织有关人员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建房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机制要再健全。市里已经出台了《关于中心城区“两违”的处理意见》、《中心城区“两违”治理工作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办法》、《中心城区“两违”治理职责分工》等文件。川汇区、开发区、东新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在建立源头预防、快速查处、责任追究等机制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完善配套措施,细化相关政策,把“两违”治理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推进“两违”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六)宣传要再广泛。市“两违”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加大对“两违”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再造声势。“一报两台”要开辟专栏、专窗,乡(办)、社区要在公共场所开辟宣传阵地,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一是政策宣传。要加强对土地管理、规划建设法律法规和“两违”治理政策的宣传,发挥宣传、引导、教育作用。二是典型宣传。对拒不执行拆违任务、顶风作案的单位和个人,要公开曝光;对自觉拆违、带头拆违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正面宣传。
(七)督察要再深入。市“两违”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大督察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川汇区、开发区、东新区“两违”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要实事求是,不讲情面,及时通报督察结果。要严格落实“两违”治理工作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办法,对“两违”治理工作进行奖惩和责任追究。川汇区、开发区、东新区要加大对乡(办)、居委会(社区)督察力度,要明确巡查监管责任,做到严查、勤查、细查、深查,做到巡查力度到位、巡查地方到位、巡查处理到位,对新出现的“两违”苗头及时制止、及时拆除,严防前拆后建“回潮”现象发生。
(八)奖惩要兑现。按照《中心城区“两违”治理工作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办法》,要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对拆违控违工作抓得好的基层单位和基层干部要通报表扬,给予奖励;对行动迟疑、坐等观望、不见行动的单位和个人将通报批评,给予处罚。通过兑现奖惩,提高工作效率,加快专项治理步伐。
同志们,中心城区“两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做好这项工作得民心、顺民意,希望川汇区、开发区、东新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克难攻坚、扎实工作,把中心城区“两违”专项治理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把中心城区建设好、管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