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原本只有保健功能的食品,被吹嘘成能够治疗疾病的良药,有的竟宣称可以防癌、抗癌。对此,太康县工商局对辖区各大药店、保健品店进行保健品广告专项检查,并对查处的情况及时发布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该局根据投诉汇总,发现个别保健食品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利用专家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或暗示具有疾病治疗作用,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说大话”,该县工商局随即组织两个流动执法小组,利用20天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大药店、保健品店进行保健品广告专项检查。
8月18日,太康县政府广场,一种大力宣传“某某口服液”产品的小报在随处散发。执法人员找到了经销该口服液的药店,责令药店停止该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并依法将1000多张该口服液宣传页和部分口服液产品进行暂扣。
另一工商执法小组对该县3个经销保健食品的药房进行突击检查,在一个药房里,部分保健食品被摆放在了药品橱窗明显的位置。执法人员向销售人员咨询其作用,销售人员说,这些保健食品能治糖尿病,糖尿病患者反映很好。由于该药房保健食品涉嫌虚假宣传,执法人员对该药房立案查处。
在此,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替代药品,只能对治疗起辅助作用;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切勿盲目听信广告宣传,延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同时,在购买时须认准保健食品的“蓝色草帽样”标志及批准文号,有条件的可登录国家食品药监网站,通过“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真实情况。
(尹剑 王青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