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做好政法系统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工作,川汇区财政局按照财政部要求,下达2011年度政法系统转移支付资金362万元,在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资金下达任务。
及时拨付资金。该局在接到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指标下达后,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给政法机关,实际到位率为100%,确保政法部门办案业务正常开展,提高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确保专款专用。该局会同政法机关加强办案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办案成本,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专款拨至政法机关后,并实行跟踪问效,确保专款专用。
保障政法经费。在分配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时,该局优化经费支出结构,不断提升基层政法机关办案业务和业务装备经费的保障水平,对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贾卫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