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刘国连在全市盐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一、充分认识加强盐业市场管理的重要性
食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维护良好的盐业市场秩序,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是一项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盐业市场管理、普及碘盐供应、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盐业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食盐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市食盐市场安全稳定供应。
二、突出重点,加强管理,确保市场安全稳定供应
(一)维护专营,确保食盐市场安全稳定供应。食盐管理经营部门不但要做好专营管理工作,确保市场安全稳定,还要做好食盐的供应工作,确保市场货源稳定。要加强食盐储备管理,做到按计划管理、按计划供应。
(二)集中力量,加大盐业市场的监管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食盐经营许可证制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严格执行国家盐产品运销规定,坚决杜绝工业盐和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要加大食盐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盐价等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严厉查处假冒伪劣食盐、劣质碘盐、工业盐用于食品加工、餐饮、饲料加工、水产和畜牧养殖等行业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杜绝和禁止不符合食用盐标准的原盐、加工盐、土盐、硝盐以及利用工业废渣、废液生产的盐产品进入食用盐市场;对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食盐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渠道范围内进货,对于在食盐市场上销售不合格碘盐、工业盐、假冒伪劣食盐的不法商贩,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明确责任,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和指导;盐业部门负责加强盐产品的批发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组织市场供应,保证食盐质量,满足消费需求,查禁违法加工贩运盐产品的行为,创造良好的食盐消费环境;公安部门负责严厉打击非法加工、运输、贩卖盐产品以及暴力抗法等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工商部门负责清理、取缔无证照非法加工、储运、销售盐产品窝点,加强对食盐代批、零售的日常监督,从严查处购销、使用假冒伪劣食盐的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负责监控餐饮行业、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的食盐安全监督,严厉查处以假冒伪劣食盐用于烹饪等行业的违法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监管酿造、腌制、食品加工企业产品质量,查处生产企业将不合格碘盐和劣质碘盐充当食盐用于食品生产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盐业、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以食盐安全为重点,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食品加工、生产、销售单位的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严肃处理使用假冒伪劣食盐的违法行为;宣传部门负责宣传盐业政策法规,加强盐业市场管理的重要性和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危害知识,公开曝光影响大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教育部门负责开展对在校师生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学校食堂监督管理。
(四)强化措施,确保盐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根据市委书记毛超峰的批示精神和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的意见,市政府决定从12月1日起,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盐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开展盐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重点加强食盐批发、零售环节的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严厉打击非法加工、储运、销售私盐的团伙和个人,坚决杜绝劣质碘盐、不合格碘盐和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确保我市盐业市场的正常秩序。
(五)强化素质,提升盐政执法水平。盐业部门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要强化对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教育,规范执法办案程序,严格依法行政。要秉公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全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盐业经营管理队伍。
三、切实加强对盐业管理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市政府成立了周口市盐业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把各项部署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加大食盐市场巡查监管力度,特别是城乡综合性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地区;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和暴力抗法案件事件,公安机关要坚决打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人民群众食盐安全。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盐业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盐业、工商、公安部门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对举报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以杜绝私盐、非食用盐和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
(三)加强宣传,认真总结。各县市区和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级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这次盐业市场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和食用私盐、工业盐和劣质碘盐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的危害,增强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群防群治水平。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以警示社会,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贯彻市委书记毛超峰批示及市长办公会精神
开展盐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11月14日,市委书记毛超峰就查处私盐案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食盐专卖管理。市盐业局收到批示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并及时向市委作了汇报。11月25日,毛超峰再次批示:食盐是百姓基本生活用品,一定要管好!11月29日,市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学习贯彻毛超峰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安排部署全市盐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并于12月1日召开全市盐业工作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副市长刘国连作重要讲话,并下发了《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盐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同时表彰了2011年度盐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周口市公安局:
发挥职能作用 集中侦破一批盐产品犯罪案件
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盐产品犯罪作为“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的重要战役,突出重点,集中力量,集中打击,务求打出实效。
一要深入排查线索。以派出所为单位,组织社区民警,积极会同盐业管理部门,深入辖区,全面收集摸排非法经营盐产品线索。要从市场监管环节开展线索打查,对盐产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集体食堂、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馆、食品摊贩、火锅店等重点领域,发现非法使用假劣盐产品线索,切实加大奖励举报力度,对所有线索必须逐条核查、反馈和督办。
二要强力攻坚破案。各地对排查掌握的重大线索要抓住不放,追根溯源,集中警力坚决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坚决端掉一批非法经营盐产品的黑市场、黑作坊,要坚持不懈地追源头、追疑犯、捣窝点、捣网络,做到源头流向未查清不放过、团伙网络未打掉不放过、主要犯罪分子未抓获不放过。
三要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本地非法经营盐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和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进行分析判研,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逐级抓好责任落实。凡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特别是本地没有发现犯罪线索外地深挖追查到本地的要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发现为犯罪活动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四要把握政策界限。工作中一定要注意方法方式,严格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坚决打击犯罪,决不允许以罚代刑,以刑带拘,降格处理。
此外,要积极配合盐业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督检查,对涉及犯罪移交公安机关的要依法迅速立案、查证并及时反馈,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事情要积极向盐业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并为他们执法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支持,推动关口前移,源头监管,力争违法犯罪线索早发现早监测早查处。同时,要加强对盐业行政执法的保护,对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坚决依法查处。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盐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摘录)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规范和整顿盐业市场秩序的目的、内容和要求,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形成有利于规范和整顿盐业市场秩序的舆论环境,促进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规范和整顿盐业市场秩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2月21日)。针对我市盐业市场存在的问题,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开展整治行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涉盐违法违规行为,完善食盐市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盐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盐业市场整顿工作进行一次督察。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12年2月22日至3月1日)。本次专项行动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着力构筑盐业良好的市场秩序。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总结盐业市场整治工作情况,2012年2月25日前,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向市政府盐业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总结。市政府盐业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地的盐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效果好的给予通报表彰,效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