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区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该院坚持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阶段性工作情况和进行专题性工作报告,并根据需要不定期报告有一定影响个案的情况,从而建立全面工作定期汇报、主要工作专题汇报、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交办案件优先查报等制度。各业务庭室还坚持每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一次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庭审礼仪、庭审纪律、庭审程序及合议庭的庭审能力进行综合评价,确保案件监督不走形式。
(康志堂 马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