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俊涛 通讯员 高博)2月29日晚8时,太康县支农路西段突发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随即驾车离去。得到事故报案后,太康县交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到达现场,了解事故经过以及肇事车辆的特征,随后到太康县交警大队指挥中心调取事发地点附近的监控录像,经过民警大量的认证和排查,次日凌晨2点左右,终于锁定了肇事嫌疑车辆,这起交通肇事案件随之告破。
此次交通事故之所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告破,最终得益于遍布太康各个角落的电子警察监控系统。
据了解,为创建平安畅通太康,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达到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实现对社会治安、交通的动态管理监控,太康交警大队报请县政府同意,在全县主要路口安装了总工程费为800多万元的治安卡口、电子警察监控设施。在交通监控科技日益普及的今天,无处不在的“电子眼”无异成为了让交通肇事者现形的“火眼金睛”。
2011年以来,太康县增设路口信号灯3套、电子警察装备23套、治安卡口监控9套,“电子警察”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杜绝了执法的随意性,规范了执法行为,减少了民警与交通违法当事人的正面冲突和矛盾,实现了执法的公平、公正;驾驶员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明显增强,行车秩序明显改观;城区路口交通安全事故呈下降趋势,与去年同期相比,有电子警察的路口交通事故率下降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