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一)记者昨日从市消防支队获悉,为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公安部《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周口消防支队从7月份起对全市839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工作。
据了解,“四个能力”是指各单位要具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市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于7月份开始,每月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我评估,并于当月25日前将纸质评估资料报消防支队备案。期间,对自我评估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据悉,市消防支队要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结合单位上报评估情况开展针对性的抽查,对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线索提供: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