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环境、节约用地、减轻群众负担,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开发区现对殡葬改革平坟、迁坟工作,作出如下公告:
自2012年7月19日起至2012年7月25日止,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坟头,全部推平或迁出,预期不执行者,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殡葬改革领导组
201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