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笔者昨日从周口一高获悉,该校经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批准,将从2012年秋季开始开设一个“宏志班”。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和省教育厅决定,从今年起实施“励志助学工程”,开办高中“宏志班”,共在全省批准开办5个“励志助学工程”高中“宏志班”,其中一个花落周口一高。
具体招生条件:热爱祖国,热爱集体,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刻苦学习,积极向上,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到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和等级;具有周口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低于周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实无力承担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学生报名时,需要填写《河南省2012年度“励志助学工程”受助学生申请表》,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由村委会或居委会、乡镇或办事处出具)、中考成绩单、准考证。资助政策:每个学生一年资助4000元。高中“宏志班”每班50名学生,每人资助12000元(每学年/每生4000元,分三个学年拨付给承办学校)。学校免收学杂费,给予生活补助。 (张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