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月红) “采用划卡后现金退付等手段,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与定点服务机构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串通,以虚假治疗等手段非法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将交通肇事、医疗事故、酗酒、斗殴、自杀、自残等发生的不符合社会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及非医药费用列入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等违规现象,市民发现可举报。”巿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
据市人社局有关人员介绍,“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每位公民和法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对社保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按照《河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于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可以获得最高5000元的奖励。”市人社局社保监督科有关人员说,《办法》规定了举报的范围,包括参保单位采取涂改、伪造、藏匿、变造原始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方式,瞒报、少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的;个人伪造、变造材料,虚构、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获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个人利用他人身份和社会保险证明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获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个人协同他人、单位或其它机构违规获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将非参保对象的医疗、医药等费用列入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利用社会保障卡,采用串换药品、以药易物等手段,直接或者变相销售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医疗器械等,或将非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诊疗服务项目等列入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等23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当面举报、书信(函)报、电子邮件举报等形式,举报的调查处理及奖励的兑现由县级及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具体承办。”市人社局社保基金监督科有关人员介绍说,目前,23种涉及社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已经在市人力资源网公示。欢迎全社会积极参与,除了打电话进行举报,也可写电子邮件进行举报,电子信箱:zkrsjj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