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好亮 通讯员 赵文钧)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行)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质量,郸城县对涉及有处罚裁量的条款进行细化,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自由裁量的空间。
郸城县始终坚持教育整改优先、过罚相当、综合裁量原则,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保证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指导到位;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河南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河南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等四个配套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和实际操作方法和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意见书,逐一进行细化、分解,增强可操作性,有效防止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强化执法人员培训,采取以案说法、典型案例讨论、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业务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明确执法岗位职责,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实行廉政行为“八不准”等制度,保证执法人员行政执法“零投诉”。
通过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该县有效地避免了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随意性,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的规范度、透明度,切实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