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规范全市物流市场秩序,有效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全面构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市工商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查处取缔物流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促进我市物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市工商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重点对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前置许可(包括其他批准文件)而未依法取得相关证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对已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整治。一是摸底排查。对全市从事物流业务及物流代理、代办、中转、快递等业务的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清查,摸清辖区内从事物流经营主体的底数,并登记造册。二是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开展集中整治。对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物流经营服务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制发书面行政建议抄告相关部门,并依法协助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对于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物流经营服务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和规范。
(崔健 罗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