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申请人许某接过16万多元的执行款后,紧紧握住商水法院执行三庭庭长秦学亮的手,激动地连声道谢。
2009年,华某以河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承包了淮阳县村村通工程,因在修建该工程时资金困难,先后九次向申请人许某借现金168100元。2010年化某去世,华某妻子李某及4个儿女领取化某应得工程款65余万元。申请人多次要求偿还借款168100元,均被对方以没钱为由拒绝偿还。无奈,申请人将5人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华某等5人偿还借款168100元。
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边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边积极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查询,死者化某在商水县交通局还有30多万元的工程款没有领取,承办人立刻将款项冻结、划拨,最终将执行款交到申请人许某手中,许某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吕亚飞 邵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