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少华 通讯员 冯宇)近日,鹿邑县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局挂牌成立。该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局是经编制部门批准的,在全省检察机关中属首家挂牌成立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局。鹿邑县委书记陈志伟,省、市检察院相关领导,鹿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各县市区检察院主管民行工作的领导出席了挂牌仪式。
去年,民事诉讼法修订,加强了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拓展了检察监督范围,增加了监督方式,强化了监督方式。随后,鹿邑县检察院把民行检察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求民行部门干警开阔视野、拓宽监督领域,形成大的监督格局,要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由被动监督变主动监督,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该院为民行部门充实了干警,保障办案经费和办案车辆,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认命民行部门的负责人为检察委员会委员。同时积极报请县委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民行检察工作局。
据了解,2012年该院在全市检察机关业务考评中位居第一。特别是该院民行检察工作加大了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审查和监督,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有力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非诉执行效果,维护了司法权威。该院的做法受到省检察院民行处肯定,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鹿邑县检察院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