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是负责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业技能开发、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劳动监察执法等工作。现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承诺
(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资格确定。办理程序:受理-现场勘验-批准,5个工作日。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办理。办理程序:受理-现场勘验-批准,5个工作日。
(三)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审查。办理程序:受理-审查-核准上报,以省人社厅办理时限为准。
(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办理程序:受理-现场勘验-批准,10个工作日。
(五)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办理程序:受理-现场勘验-批准,10个工作日。
(六)设立人才中介机构组织审批。办理程序:受理-现场勘验-批准,10个工作日。
(七)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确定。办理程序:受理-现场勘验-批准,5个工作日。
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人社服务大厅)受理和办理,积极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实行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控。
二、公共服务承诺
(一)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严格申报材料、办理条件、审批依据、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审批事项实行双轨制:正常审批事项,实行个人签字审批负责制;研究审批事项,实行会议研究制。对于复杂审批事项,集体研究,专档登记。审核结果在网上公示。
(二)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参保职工(居民)本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即时完成待遇审核支付,外地就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待遇审核,由参保职工提供个人银行卡账号信息进行网上支付。
(三)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职称信息,严格评审工作程序。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对于蓄意弄虚作假、集体串通舞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停止当年的职称评聘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逐级追责,严肃处理。
(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在服务过程中做到不推诿、不拖办、不拒办,对被监察单位和相对人做到不吃、不拿、不卡、不要、不接受馈赠。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在接到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凡符合规定的投诉及举报案件,从接到举报或投诉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60个工作日内结案,对情况复杂的案件经批准,90个工作日内结案。
(五)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和条件,认真核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规范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公平、公正。评卷阅卷严肃认真,保证五级、四级工人读卡阅卷结果准确无误。
(六)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对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严格把关。从专家库随机抽取或外地邀请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挂牌上岗。体检封闭管理,当场封存病检资料,当天归档,当天出鉴定结果。鉴定结果在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准确。严肃考试纪律,严查考试违规行为。严格面试资格审查,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邀请外地考官,严格面试规程。按照体检标准,规范体检程序。招聘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人事考试工作。及时发布考试信息,严格资格审查,逐步推行网上报名、网上收费。严肃考场纪律,加强考试监管,杜绝各种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成绩准确无误,及时发布。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努力实现安全考试、公平考试、科学考试、和谐考试。
三、违诺责任
凡我局工作人员,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推诿扯皮、生冷硬顶现象的,一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书面检查;两次给予通报批评,其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三次调离工作岗位,其个人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凡我局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在办理行政审批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发生吃、拿、卡、要,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或其他费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耍威风、搞特权、徇私舞弊的,以及违规操作行为,对服务对象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进行各种摊派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性质特别严重,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
投诉举报电话:
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0394-8229652
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394-8268126
第七期“电视问政·民生面对面”节目将于8月22日在周口电视台播出,欢迎社会各界群众踊跃参与。
为保证节目的真实有效,各问政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虚心听取群众诉求,及时处理和整改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并配合做好反馈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对此项工作做好跟踪报道。市“转创”办要对问题整改情况跟踪问效。报名热线:8380110。
第七期问政单位: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问政时间:2013年8月22日(周四20︰10)。
市优化办:8238930 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8229652
周口日报社:8282345 周口电视台:8380110
周口人民广播电台:8562608
中华龙都网龙都论坛·民生关注栏目:8599555
市“转创”办电子邮箱:zksz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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