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岳建辉 通讯员 谢灵义)“不准工作日和轮值节假日中午以及值班晚上饮酒,严禁醉酒误事或酗酒滋事;不准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旷工或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不准对工作推诿扯皮,严禁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这是商水县黄寨镇近日作出的干部作风“十不准”禁令,也是该镇常态化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去年以来,该镇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县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以加强教育、集中整治、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格奖惩为抓手,常态化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干部中“庸、懒、散、软、奢”等突出问题,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作风保障。该镇注重用制度规范干部行为,以制度固化作风建设效果,形成长效机制。今年以来,该镇修订、完善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定期下访制度、干部党性和作风状况定期分析制度、作风状况考核评价制度、干部作风民主评议制度、干部作风督查和奖惩制度等,使干部作风建设形成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同时,该镇还成立干部作风建设督查组,坚持日常督查与突击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领导督查与群众举报相结合、立案查处与追究问责相结合,不断提高督查效果。对督查出违反中央和市、县八条规定的行为,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停岗停职等党政纪处分,确保干部作风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