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瑞才)自8月7日起,本报对市区户外广告存在的问题进行连续报道,引起了市城管局领导高度重视。针对报道中提到的杂乱无章、安全隐患多、公益性广告少等问题,市城管局专门制订整改方案,对重点区域户外广告风险点进行拉网式排查,依法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规设置、超范围设置、过期设置的各类违章广告牌、门店招牌等进行全面清理。
据了解,最近一段时间,强对流天气频频光顾周口中心城区,一些楼体、楼顶户外广告设施被大风刮落,造成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为积极推进文明城市的创建步伐,连日来,市城管局针对户外广告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专门组织力量对报道中提到的七一路、八一大道、中州大道、人民路等主次干道户外广告设施,尤其是楼体广告和楼顶广告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拆除、更新破烂受损的灯杆广告牌、门头招牌、楼顶广告牌126块,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完好,消除安全隐患。市城管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排查主要针对主次干道楼体、楼顶广告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他们向所有楼体、楼顶广告设施业主下发了自查通知,向破损、陈旧、锈蚀、过期广告牌业主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进行整改。同时,他们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核实,对逾期不进行整改的户外广告设施业主依法进行处罚,强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或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
针对户外广告内容商业味太浓,缺乏公益宣传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市城管局将会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督促户外广告设施业主设置创建公益广告141块,其中大型户外广告31块、灯杆广告110块,要求市场化运作设置的垃圾箱广告、公交候车亭广告严格按比例或重大活动期间安排公益广告内容。下一步,市城管局将本着“合法、规范、安全、美观”的原则,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审批管理,完善相关审批流程,严格技术规范要求,强化户外广告设施日常监管,定期检查,与业主签订管护责任书,以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规范设置。
针对我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市城管局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们认为,首先要明确管理职能。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管理职能和职责范围,不得超越职能权限进行审批和处罚。涉及路灯杆、垃圾箱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广告,应由养护管理部门进行设置管理,广告收益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维修保养,以弥补财政投入的不足。其次,他们还建议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周口市户外设置广告技术规范和控制细则》,使户外广告设置行为更具有操作性和参照性,确保设置质量。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还要强化日常监管,应按照“屋顶广告严控、道路广告严管、地面广告有序、店牌店招规范”的要求,开展户外广告的专项治理行动,对违规设置、超范围设置、过期设置的各类违章广告牌、门店招牌等进行清理。对有审批手续的户外广告实行严格的年审制度,对不予年审或年审不过关及过期设置的一律拆除,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广告设施老化、破损等影响城市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