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承诺书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土地有关法规,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现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承诺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承诺时限40个工作日。
(二)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审批。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三)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审批。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四)建设用地报批。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五)建设用地预审。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土地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七)土地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八)土地登记(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等)。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九)土地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十)矿业权审批。承诺时限31个工作日。
以上所有行政审批项目使用周口市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办理。
二、公共服务承诺
(一)对违法占地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向违法当事人宣传相关土地法律法规,若当事人不停止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下达处罚决定书,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法采砂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立即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扼制非法采砂破坏耕地行为。
(三)在土地“招拍挂”中,确保公开、透明、公正。严格实行国土资源局内部科室会审、市政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会审小组会审两级会审制度,杜绝暗箱操作。杜绝设置任何限制公平竞争的条件。严格落实出让信息、出让结果公示制度。“招拍挂”出让信息公告、出让结果公示等通过媒体进行公布,确保出让信息充分公开、真实、透明。
(四)在土地整理方面,对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进行审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确保项目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待项目资金到位后,督促检查项目承担单位执行“五项制度”情况,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合法有序。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日常检查,对设计工程进度进行监督,督促设计实施工期。
三、违诺责任
对违反以上承诺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诉举报电话:
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0394-8229652
市国土资源局:0394-6071208
第九期“电视问政·民生面对面”节目将于9月17日在周口电视台播出,欢迎社会各界群众踊跃参与。
为保证节目的真实有效,各问政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虚心听取群众诉求,及时处理和整改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并积极做好反馈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对此项工作做好跟踪报道,市“转创”办要对问题整改情况跟踪问效。报名热线:8380110。
第九期问政单位:周口市国土资源局。问政时间:2013年9月17日(周二20︰10)。
市优化办:8238930 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8229652
周口日报社:8282345 周口电视台:8380110
周口人民广播电台:8562608
中华龙都网龙都论坛·民生关注栏目:8599555
市“转创”办电子邮箱:zksz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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