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充分发动全市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及危爆物品的违法犯罪线索,10月17日,市公安局对外公开发布了《周口市群众举报危爆物品违法犯罪奖励标准》(以下简称《奖励标准》),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照标准及时兑现奖励,最高可奖励2万元。
根据《奖励标准》,凡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5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1000克,雷管10枚,导火索、导爆索2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给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或者气枪2支,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50发以上的,给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收缴仿真枪10支、管制刀具20把、弩5支以上或者查破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弩案件的,给予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同时,《奖励标准》规定: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给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摧毁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窝点的,视情给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另外,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打掉窝点并收缴生产工具及成品、半成品的烟花爆竹折合200盘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周口警方表示,凡是群众举报的涉及危爆物品的违法犯罪线索,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将及时组织民警进行查证核实。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照奖励标准及时兑现奖励。群众可通过信件和电话三种方式举报。举报电话:110或0394—8123524。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周口市川汇区黄河路西段周口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五大队,邮政编码:466001。
(郁发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