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少华 通讯员 郭笛秋)为确保婴幼儿保健护理产品质量安全,近日,鹿邑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婴幼儿洗浴会所、护理中心、生活馆等涉及婴幼儿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
该局对企业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检查重点包括:企业是否销售未获得生产许可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是否销售过期、变质、污染的保健食品及化妆品;是否销售无“蓝帽”标志的保健食品和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批准证明文件要求违法添加物质或超量使用成分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行为;是否落实索票索证制度,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等。
此次专项检查,该局共检查经营使用单位12家,发放宣传彩页400余份,出动执法人员4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台次,对7家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立案查处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