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鹿邑县人民政府批准,鹿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4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备注:Ly2013-12-1、Ly2013-12-2、Ly2013-12-3以总平面图审定方案为准,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块总建筑面积的30%。Ly2013-15以总平面图审定方案为准,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块总建筑面积的2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欠缴土地出让金、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不得参与本次拍卖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23日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土地交易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23日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土地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3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3年12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活动定于2013年12月25日10时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2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为无底价出让。
(二)该宗地出让价款总额为出让地块成交价。
(三)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人须提交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在承诺书中表明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四)在规定报名时间截止时,符合拍卖条件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不符合拍卖条件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13年12月24日至2014年1月7日16时,提交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14年1月3日17时。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周口市汉阳路大闸北600米路东(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苑庚庚 王 硕
联系电话:0394—8106819
监督人:陈磊
监督电话:13303948785
开户单位: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周口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颖河信用社
账号:00000068104003806012 鹿邑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