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顺发汽贸运输有限公司部分车辆长期与公司脱离联系,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现将这些车辆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以下车辆必须与公司取得联系并参加年检,逾期不与公司联系的将视为自动与公司解除挂靠关系。符合注销手续的,将报之车辆管理所对车辆户口予以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以下车辆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都由车主本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豫PD9511、豫P03799、豫PE7250、
豫PD5070、豫PJ3747、豫PJ6150、
豫PF2886、豫PX121挂、豫PY2077、
豫PD9738、豫PF0099、豫PF2806、
豫PC9529、豫PF2177、豫P9385挂、
豫PJ4840、豫PJ4768、豫PJ4471、
豫PJ4767、豫PF7839
周口市顺发汽贸运输有限公司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