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韦伟 通讯员 艾长青
急流救人
“卢庭长,谢谢您,要不是您,孩子就没命了,我们全家来给您道谢了!”
2012年7月13日上午,来自沈丘县槐店镇的刘小松一家6口人,带着感谢信和锦旗来到法院,感谢孩子的救命恩人卢冠军。
2012年7月12日下午6点,正在沈丘县大闸公园锻炼身体的人们被突如其来人呼救声吸引了。
正值雨季,沙颍河暴涨,18个闸门被全部提开进行泄洪,湍急的河水让人望而却步。
在这千钧一发时刻,办案路过此处的沈丘县法院法官卢冠军立即翻过1多米高的栏杆扑向急流中。经过一番努力,卢冠军成功抓住小孩,在急流中奋力向岸边游。
上岸的卢冠军看到孩子醒了过来、脱离了危险,便悄悄离去了。
让人更加感动的是卢冠军是一个带有伤残的人,他的一只脚在工作中受伤落下了残疾。
时隔两年,5月5日上午,在县法院记者见到了卢冠军。谈起沙颍河救人之事,他微笑了一下,说,这件事不值一提。
因公负伤
卢冠军走起路来左脚有些僵硬。说起他伤残的来历,也是因为处理案件。
1997年3月,在处理老城镇一起宅基地纠纷时,他一脚踏空从3米多高的房顶上摔了下来,左脚踝关节骨折。庭里案件多、人员少,手术后不到2个月他就拄着双拐上班了。由于踝关节骨没有痊合,活动着力导致关节肿大充血、溃烂流脓。医生警告再不动手术会有截肢危险,不得已1999年他又做了第二次手术,从此左脚留下了残疾。
儿子知道他在沙颍河闸口救人的消息,抱怨他说:“在那样危险的地方,腿脚不好,为啥还要救呢?”卢冠军对儿子说: “见死不救,天理不容;见义勇为,天经地义。再有这事,我还照样去救,哪怕冲到大闸里淹死,我也不会后悔。”
司法为民铸忠诚
公正是最大的权威。沈丘县法院院长王晓红说,在行政审判岗位工作近20年来,卢冠军审理和审查了千余件行政案件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签发近万份法律文书,所审案件无错案、无超期、无信访,也没有出现过发回重审或改判,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最大化。
在20多年的司法实践中,卢冠军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真心诚意为辖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赢得了群众的广泛拥戴和好评。特别是在老城法庭当庭长的那4年,他坚持真情调解、和谐执法原则,针对当事人不同的案情和矛盾特点,采取有效的调解方式,使所承办的800余件案件全部调解结案,真正做到了原告放心、被告明白、群众满意。
兢兢业业的工作,付出的是汗水,收获的是群众的微笑、社会各界的褒奖和上级的肯定。2012年12月,卢冠军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河南省“十大人民满意法官”荣誉称号。
当我们问及他对生活的感受,卢冠军平静地说:“充满爱的生活才是美好的生活。”
是啊!就像《爱的奉献》中所唱: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这就是卢冠军,一个基层法官的榜样,一个纯粹的焦裕禄精神的践行者,一个具有中华传统道美德而又懂得生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