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俊豫 通讯员 任轩)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一直以来,县人大积极探索和实践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努力拓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近日,县人大常委会推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的“定向联系”制度,进一步夯实人大工作基础,为人大工作接地气、连民心、聚能量。
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了《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定向联系县人大代表的实施意见》,按照意见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每人定向联系5名以上县人大代表,其他常委会委员每人定向联系3名以上县人大代表,每月至少联系一次,了解他们真实的工作生活状况,听取他们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时,要向代表介绍县人大常委会近期工作情况;了解代表执行职务的情况;认真听取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反映并帮助解决代表在执行职务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时,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属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可直接处理;属其他部门的,代表形成书面材料签名后,由联系人转交县人大常委会选工委,按照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通过定向联系人大代表,强化了人大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搭建起人大与群众密切联系的平台,使群众有了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向人大代表反映,代表可以直接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沟通,也使县人大常委会能及时了解人大代表和选民在想什么、关注什么,有哪些突出问题需要重点解决,密切了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选民的联系,增强了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