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特别报道
 
 
 
2014年11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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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落实“两个责任” 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编者按:今年以来,郸城县按照中央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部署,各级党委以上率下、率先垂范,负好总责任、当好责任人,做到工作精心部署,措施主抓落实,责任自觉担当;纪委同步跟进,种好责任田,打好主动仗,做到教育先行、勇于监督、敢于执纪,党风廉政建设呈现出党委、纪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郸城富民强县战略的实施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党委声音

  强化主体自觉 推进富民强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中共郸城县委书记  刘广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必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准确把握主体责任的核心之义,全面履行主体之责,自觉涵养浩然之气,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实现郸城富民强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一、把握核心之义,增强行动自觉

  《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各级党委要清醒地认识到党委和纪委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不是支持不支持的关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的法定之责,因此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使命,发挥好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履行主体之责,强化政治担当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是一个完整的、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党委必须要强化政治担当,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保证主体责任得到不折不扣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党委要坚持把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稳定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层层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督促和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不断完善惩治防体系建设规划,积极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廉政谈话制度、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制度、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等,扎紧制度的“笼子”,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开展提供制度保障。三是选好用好干部。坚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20字标准和“三看一重”(看党性原则、看工作实绩、看群众口碑,重基层一线)原则,建立完善科学的考评体系,真正把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务实清廉、群众公认的干部重用起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四是严格监督考核。不断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坚持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等事项集体研究解决,充分听取和尊重各方意见,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纳入县“四制”工作考核,把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直接挂钩。五是维护群众利益。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抓手,着力查处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服务群众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要建立健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大力实施十项工作机制,助推“四议两公开”扎实开展,着力促进基层民主建设,构建充满活力的农村治理新机制,全力以赴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扎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涵养浩然之气,树立清廉形象

  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不称职、不抓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对党风廉政建设要亲自抓、具体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带头讲授廉政党课、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和推动者。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下级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形成领导带头、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树立起党委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要自觉涵养浩然正气,坚持做到“五不”“两个简单”,即不插手工程招投标、不插手土地招拍挂、不插手基层干部调整、不乱花公款、不乱用公权,物质生活简单和人际关系简单,为全县党员干部群众作好表率,不断凝聚加快郸城富民强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力量,为周口崛起、中原出彩做出应有贡献。

  基层论坛

  树牢担当意识  落实主体责任

  产业集聚区党委书记 王辉

  今年以来,产业集聚区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努力为产业集聚区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

  一是加强学习明确责任。产业集聚区组织党委一班人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章》,进一步明确党委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把主体责任装在心里。二是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建立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等,强化了党委及其成员在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中应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是严肃追究落实责任。该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党委成员谁分管的口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了问题,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以责任追究促责任落实。

  二、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敢放手。对于纪委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党委一班人坚持做到事前不打听、中间不干扰、事后不议论,最大限度地为纪委工作创造宽松环境。二是敢放权。积极支持纪委回归主业,大胆开展执纪、监督、问责工作,促使重要事项快接快查快办快结。三是敢放人。把加强纪委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关键环节来抓,舍得把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政策理论功底扎实、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干部放在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切实支持和保证纪检监察部门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三、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在机关班子层面上,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凡重大事项都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形成会议纪要。在社区层面上,不断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特别是事关大局稳定的征地拆迁、惠民政策落实等事项,一律由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实现了集体决策、集体监督。

  四、率先垂范当好廉政表率

  一是坚持率先垂范。作为党委书记,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带头履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按要求规范公务接待,自觉约束个人8小时之外行为,为全体干部职工做好榜样。二是严格管理干部。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在党员干部易犯错误、常犯错误的关键时刻,开展经常性的提醒教育,做到前移关口,防患于未然。三是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松,通过严格执纪监督、加强责任追究等方式,认真解决作风不正、行为不廉、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以扎扎实实的成效推动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正超在郸城会场就落实“两个责任”集体约谈部分县市区委书记、纪委书记

  履行“两个责任”  倾力保障民生

  县人社局局长  赵天君

  今年以来,郸城县人社局深刻领会和牢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内涵,明确职责,聚焦中心,协调推进,为全面履行职责、倾力保障民生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局党组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情况、研判形势,部署任务、明确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全面参与并主导各个重要环节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督办重点案件。党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明确党组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党组全体成员的示范责任、纪检组的监督检查责任,通过制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方向不偏、步伐不乱、焦点不失、力度不减。

  二是突出教育,健全制度

  该局坚持以教育、预防为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讲廉政党课、正反典型引导、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同时,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开展了“坚持廉洁自律年”活动,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诱惑的能力。局纪检组切实履行纪检监察监督职责,积极协助局党组建立健全公文处理、财务、会议、印章、请销假等16项制度,对领导班子执行议事规则、干部选拔任用、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党组与纪检组沟通机制,把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纪检组在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是规范行政,提升服务

  该局强化对职责行使的制约与监督,推行阳光政务,把社会关注的热点、行使职能的权力点和廉政风险点,以公开和规范为手段,使“热点”工作常温化、常态化、规范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举报权,以公正、规范、务实的行政行为取信于民;全面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全体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每个服务窗口公示工作流程,规范文明用语;开展了优质服务窗口评选活动,着力解决联系群众不紧、窗口服务不优、政策落实梗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会议

  县委书记刘广明为全县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

  纪委表态

  突出主业主责  助推监督责任落实

  中共郸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崔卫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作为基层纪检干部,如何结合实际,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监督责任落到具体工作中,我有以下几点思考。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转变思想观念

  没有正确的认识,就不会有自觉的行动。只有彻底消除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误区,切实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才能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执行自觉。为此,我们从解决思想问题入手,狠抓落实监督责任的宣传教育,先后举办了落实“两个责任”专题辅导报告,召开了乡镇纪委书记落实监督责任座谈会、约谈会,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识到落实监督责任是本职,监督不到位是失职,疏于监督是渎职,失职渎职要受到追究,从而在思想上坚定了落实监督责任的行动自觉。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改进工作方式 

  “转方式”是“三转”的关键,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就是要突出纪检监察机关主业主责,把“副业”剥离出去,把逾越的权力交还给相关部门,战线缩短、阵地后移,强化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对检查者开展再检查,促进主责者、主抓者履职尽责。一是畅通监督渠道。扩大信息来源,掌握问题线索,坚持随机检查和定向监督相结合,是确保监督有的放矢,提升监督实效的主要举措。为此,我们不断畅通监督渠道,目前已经形成县党政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县纪委监察局全员接访、县长热线随时接访的格局和县纪委每日网络阅评、“清风郸城”政务微博、郸城纪检监察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的信访举报监督渠道,凡是来电、来访、来信,以及网络反映的问题,我们都及时受理、及时核查、及时反馈,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二是拓宽监督领域。我们坚持”监督领域不留死角、监督环节不留空档“的原则,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所有党员干部和所有公务活动的各个层面。今年以来,我们以狠刹“四风“为抓手,深入开展“转创”活动、着力整治“四难、五乱”行为和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现象、定期抽查检查乡科级单位“三公经费”等,有效遏制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同时,我们重点加大对发改、财政、国土、规划,以及公检法等职能单位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我们制定了《郸城县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同时,扎实开展“一为主、两报告”制度的试点工作,修订完善了《推行十项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关于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不正确履行职责实施责任追究的意见》等制度,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四是加大问责力度。我们把问责作为提升监督实效的重要保障,坚持政治效果、法纪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纪条规实施责任追究,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每一次问责发挥应有的震慑作用。

  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强化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的根本保障。一是增强办案力量。根据中纪委“三转”要求和工作需要我们撤并内设机构,增设了4个纪检监察室,使一线开展执纪监督问责人数达到机关干部的70%以上。二是提升工作能力。一方面举办信访、案管和查案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班,并采取以案代训等形式,有针对性地提升乡镇纪检干部的工作能力。另一方面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或采取上挂锻炼的形式,选派纪检干部到市纪委跟班学习,进一步开拓视野,提升工作能力。三是强化作风建设。我们把作风建设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以发生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的正反典型为事例,先后开展了“读爱民书籍,办惠民实事”、“讲责任办精品案件”、“讲纪律树铁军形象”等系列活动,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心存敬畏和戒惧,提高带头遵纪守法的表率意识,努力实现由“监督别人”到“清廉自守”转变。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树立为政新风

  南丰镇党委书记  张波

  乡镇党委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前沿,直接与群众接触,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抓好乡镇干部“两个责任”的落实至关重要。

  敢于担当,切实发挥党委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南丰镇党委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党委书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做到履行主体责任无“闲人”。二是履行党委廉洁从政的表率作用。建立健全了党委年初承诺、平时践诺、组织评诺、违诺追究和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开展了节约型机关建设,为全镇党员干部做好表率。三是抓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镇党委坚持对党员干部严要求、严教育、严管理、严监督,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从上班时间休闲娱乐、办事拖拉等具体问题抓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硬约束,严禁打折扣、搞变通行为;全面推进了“三务”公开工作,确保了基层的各项权力都在阳光下运行。

  推进“三转”,确保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支持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镇党委坚决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自觉做到不干扰、不说情;及时对镇纪委书记分工和兼职进行了清理和调整,确保镇纪委书记能够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和问责主业,同时落实了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不兼任或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职务和工作的规定,真正把镇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二是狠抓专项整治。全镇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了 干部“庸懒散奢”和“走读”、工作日中午饮酒、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惠民政策落实不公等专项整治,对5起上班不履职、值班不到岗、执行不力等顶风违纪行为进行了查处,问责处理干部5人,并通报了3起典型案例。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今年以来,先后查处了村计生专干违规收费、村主任侵占集体财产、村党支部书记违规变卖集体资产问题等5起案件,并对典型案件进行了曝光,在全镇党员干部中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采取四项措施  落实“两个责任”

  县财政局局长  赵天文

  今年以来,郸城县财政局党组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教育与监督并重,制度与落实并重,党风廉政建设有序推进,有力维护了财政资金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政保障。

  一、突出责任主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该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细化方案,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岗。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利用每周一例会制,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及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一系列讲话精神,做到警钟长鸣。二是以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完善制定《郸城县财政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并选择廉政格言在办公室、走廊和会议室悬挂。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一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了《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机关勤政廉政制度》等一系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等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筑牢拒腐防变制度防火墙。二是建立量化考核机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要求,针对各部门工作特点制订了详细的量化考核方案和评分细则,每年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局机关及财政所财务收支、惠农资金发放、财政资金监管等情况进行检查,客观公正评价工作实效,并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科室”、“先进财政所”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监督责任,发挥纪检机构监督作用

  一是按照县纪委要求取消纪检组长分管的业务工作,减少参与中心活动的工作量,让纪检部门“专”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二是经常听取局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并及时召开班子会研究解决执纪监督中遇到的问题,同时积极支持纪检组长对机关科室和基层站所开展的工作检查,提升纪检组执纪问效问责能力,为局纪检监察落实监督责任创造良好环境。

  郸城狠抓“两个责任”落实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

  今年以来,郸城县按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要求,积极探索实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理清职责范围,突出主业主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党委抓总揽责,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该县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加强领导,率先作为,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构建科学严密的责任目标体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坚持党政一把手定期不定期带头检查、调研、督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挥县委书记、县长的示范、导向作用,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坚持做到“五不”和“两个简单”,即不插手工程招投标、不插手土地招拍挂、不插手基层干部调整、不乱花公款、不乱用公权,物质生活简单和人际关系简单。二是坚持常抓不懈。县委、县政府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次,县委书记4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批转信访件23件,并积极组织县四个班子学习中央、省、市党委以及纪委的重要会议精神。三是坚持层层传导。年初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全县科级单位和各党员干部,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网络;年中由县纪委书记组织召开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县直各单位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参加的集体约谈会议,督促各单位各部门的党委、纪委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年终要求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单位党组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同时,在郸城县纪检监察网上开设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大家谈”专栏,要求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组书记撰文畅谈对“两个责任”、特别是主体责任的认识和落实情况,进一步深化了认识、明确了责任、传导了压力,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贯彻到“末梢神经”,一个各级党委(党组)班子集体、班子负责人、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局面正在形成。

  纪委及时跟进,强化监督责任落实

  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工作重心和重点转移到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上来,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狠抓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突出主业主责。严格按照“三转”要求,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纪检组织的职能作用,退出不必要的议事协调机构,县乡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与党风廉政建设无关的工作,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优化,增设4个纪检监察室,使一线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人数达到机关干部的70%以上,实现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严格开展对主责者和主抓者的监督检查,并注重监督实效。先后对工作拖拉、不尽职责的10余个乡镇党政正职和相关职能单位的分管副职以及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对个别司法干警不敢担当、避重就轻的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不负责任、丢失证据的失职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注重抓早、抓小和抓苗头,采取下发纪律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问题16个,发挥了应有的监督作用。三是抓实廉政教育。该县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多内容的廉政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杨正超书记先进事迹专题片、聆听张伟先进事迹报告会、参观周口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由县处级干部和县纪委三名副书记持续到分包乡镇和县直重点职能部门上廉政党课,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增强了廉政教育的震慑力和说服力;开工建设了600平方米的廉政教育基地,开通了纪检监察网和“清风郸城”政务微博,创作拍摄《民情日记》廉政微电影,使廉政教育载体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四是严肃惩治腐败。该县纪委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原则,硬起手腕查办案件。截至10月,共查结案件120件,党政纪处分120人,其中撤职以上重处分42人、乡科级干部9人、移交司法机关10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贯彻落实

  增强行动自觉  落实“两个责任”

  白马镇党委书记  杨敏

  落实“两个责任”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要部署,是当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基层党组织,我们要坚决按照上级党委、纪委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促进“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

  一、明确职责,自觉增强责任意识

  理解和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范围,是落实好“两个责任”的前提和基础,为此,要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在责任主体上,领导班子集体主要对本单位、本地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集体领导责任,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二是在责任内容上,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等。三是在责任意识上,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 把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强化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落实“两个责任”,重点是依法用权,关键是强化监督。一要健全监督机制。重点是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制定严格的议事决策规则,认真履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的要求,实现决策的透明化、科学化和民主化。二要打造监督平台。加快乡镇群众工作大厅建设,做到职能部门应入尽入,服务清单、程序、承诺一律公开,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加大村财镇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平台和村务公开栏建设,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努力实现村务公开、村官清廉、村庄和谐。三要改进监督方式。 以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转,扎实推进纪委“三转”。在党委班子成员分工中,不再安排镇纪委书记分管与党风廉政建设无关的工作,专职专心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同时,定期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集中整改。

  三、严格问责,持续转变工作作风

  干部作风事关干部队伍形象,事关“两个责任”落实。为解决基层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我们切实用好问责利剑,层层传导压力,使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一是建立完善科学客观、务实可行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科学依据。二是严肃执纪,大力实施廉政谈话、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层次、立体式的责任追究,以考核问责的实际成效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注重问责效果,特别是针对农村侵害群众利益的重点案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深刻剖析、公开通报,发挥案件本身应有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持之以恒地推进干部作风转变。

  落实主体责任  筑牢拒腐防线

  宁平镇党委书记  张立志

  根据县委、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精神,宁平镇党委切实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全面构建党委落实主责“不松手”、书记带头执行“不甩手”、纪委查案办案“不缩手”、党委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共携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

  一是发挥示范作用,把标杆树得更高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首先必须聚焦党委班子。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既要清正廉洁、带头示范,又要敢抓敢管、直接推动。在廉洁自律上,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认真执行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勤政廉政善政,密切联系群众;在工作推动上,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站好自己的“主班岗”。同时,落实责任要科学民主,班子内部要敢讲真话、实话、管用话,要敢说提醒的话、批评的话、刺耳的话,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

  二是抓好权力监督,把笼子扎得更牢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要不断完善科学议事、民主决策、事务公开的规则和程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突出风险防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既要有“伸手必被捉”的自警,更要有“用权受监督”的自觉。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工作实施风险评估机制,从决策到立项,从推进到实施,强化全程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安全有序。

  三是强化案件办理和作风整治,把拳头攥得更紧

  办案件是为了不发案、少发案,查干部是为了警醒干部、保护干部。新一届党中央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在乡镇这一级要抓早抓小。惩贪治腐、激浊扬清,要从眼前问题抓起,抓早抓小抓苗头。在乡镇这一级,发现党员干部有问题要早打“预防针”,避免“亚健康”恶化成“重症病”。要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 “三严三实”要求,查问题、找不足、抓整改,把不正的思想、消极的念头、不实的作风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能让小问题酿成大悲剧。

  牵住“牛鼻子”  种好“责任田”

  钱店镇党委书记  张天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作为乡镇党委书记必须深刻领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一“牛鼻子”,全力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

  第一,领会好主体责任的政治使命

  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法定职责所在,是反腐败形势的迫切要求。《党章》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从这个意义上讲,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应当履行的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坚定不移地把我们党的建设发展好、管理好、维护好,永葆生机与活力。

  第二,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应有担当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键要坚持“四个担好”。一要担好组织领导之责。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尤其是要支持纪委的工作,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二要担好教育管理之责。要加大教育引导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党委主体责任的内涵、实现路径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养成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在纪律约束下工作的习惯。三要担好制度建设之责。要按照“明确简便、定量为主、奖惩适度”的原则,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把责任落实制度化、具体化、规范化,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职有依、问责有据。四要担好责任追究之责。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坚持明察暗访、治庸问责多种举措,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查,形成有力威慑。同时,还要建立完善“一案双查”制度,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第三,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

  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我们要率先做到“三严三实”、“七带头”、“五不”和“两个简单”,切实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树牢“两手抓、两手硬”的责任观念,做到力度统一、效果统一,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敢抓敢管,碰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遇见矛盾第一时间化解,不当“老好人”,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

  县委书记刘广明、县长罗文阁陪同省市领导旁听村民代表会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崔卫国主持召开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集体约谈会

  石槽镇谢楼行政村召开集体坑塘公开竞拍大会

  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洺北党工委书记  李宗富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是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是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地方党委作为本地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就要当好这一重大任务的明白人、责任人、带头人,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厘清责任,提高认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规定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包括党委领导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和党委班子成员的责任,核心和重点是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其中,党委是主体责任,要坚决负责;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尽责;党委班子成员是“一岗双责”,要积极担责。因此,作为地方党委书记,一定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的政治意识, 一定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真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勇于担当,推动落实

  要强化领导责任,努力找准工作突破口和着力点,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切实履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组织领导、维护党纪、抓好作风、教育管理、支持保障、正己范人的各项内容,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认真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真正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要强化教育监督责任,坚持每周二、周五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党性、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荣誉账、家庭账和自由账,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的自觉性;要强化管理责任,狠刹“四风”,严查顶风违纪案件,坚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工夫;要强化工作落实责任,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认真开展党务政务居务公开和便民服务,切实解决好基层信访问题,保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在基层的落实,真正把惠民政策惠及广大群众。

  率先垂范,身体力行

  地方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一方面要以身作则示范,要带头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时刻自重自省、慎独慎行,用一身正气增强敢于担当、勇于担当的底气和胆气。另一方面,要抓下级“一把手”履职尽责,促进基层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传导压力和责任,逐步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生动局面,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以清风正气推动洺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文字编辑统筹:卢好亮 程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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